; 2、对本学科领域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 3、在申报国家级课题、省级重大科研项目过程中起核心作用; 4、注重学术梯队建设,团结协作,拼搏奉献,在学科整体水平提升中起主要作用;5、协议书中确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五)第五层次 1、传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理论; 2、熟悉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情况; 3、在申报国家及省级课题过程中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4、协议书中确定的其他工作职责。(六)第六层次1、传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理论; 2、熟悉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情况; 3、在申报国家及省级课题过程中起到骨干作用;4、协议书中确定的其他工作职责。七、引进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简历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著、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论文发表的杂志封面、排名目录及内容;3、科研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4、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证明;5、承担社会兼职及获得各种荣誉的证明材料。八、人才引进工作程序1、各科室根据医疗、科研及学科建设工作需要,申报人才引进计划。2、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科室的申报计划,结合医院发展需要,提出当年医院人才引进计划,上报医院领导。经医院领导研究决定后,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分公开考试招聘和考核招聘两种形式。3、按照考核招聘拟引进的人才,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其学术水平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评意见,然后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4、按照公招考试招聘拟引进的人才,按照公招考试招聘的程序进行。5、学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合同管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期进行考核。九、其他(一)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二)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