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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铁山港区学生资助热点舆情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清楚的情况随时报告小组应急办;Р(5)督促并协助事发单位在4小时内首次正面发声,表明立场和态度。Р第二阶段二次报告、发声及处置Р二次报告。事情基本核实清楚后,小组应急办将舆情核实情况以及新的舆情动向报告领导小组组长(酌情报告分管领导),将舆情核实情况以及新的舆情动向报告当地宣传部门。Р 2.二次发声。事情基本核实清楚后,小组应急办负责指导督促有关学校(园),组织事发单位在24小时内进行二次发声,主要确认媒体报道的真实性并还原基本事实,对网络报道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进行正面回应,对掺杂水分的报道及时澄清,对确实无误的报道给予确认。Р3.事件处置。事情基本核实清楚后,小组应急办督促有关学校(园)在48小时内完成舆情处置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Р4.督办落实。小组应急办负责监督事发单位严格按照处置意见落实,在72小时内形成完整的调查结果和舆情处置报告。Р第三阶段三次报告、发声及跟踪Р1.三次发声。事情处置妥善后,小组应急办负责指导督促有关学校(园)组织事发单位在72小时内,进行三次发声,主要公布调查结果以及相应处置措施等,并结合舆情动向,适当作有必要的回应。Р2.三次报告。小组应急办将舆情处置情况形成完整报告报领导小组(酌情报告分管领导)。小组应急办将舆情处置完整报告报当地宣传部门。Р3.后续舆情跟踪。小组应急办继续跟踪舆情走向,对存在舆情反弹等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预判,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进行研究解决。Р第十四条事发单位必须发声,发声的内容与口径应先征求小组应急办意见。Р第十五条学生资助热点舆情处置原则上按照上述三个阶段开展,在具体处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流程。Р第六章附则Р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相关工作要求,原则上适用于所有时间段。如在非工作时间发生相关舆情,除印发《督办单》等环节需在上班第一时间补办外,其他处置环节均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Р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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