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观指导下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Р 1.转变单一评价对象,加大教学过程创新精神培育的评价权重。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不应该评价学生是否是创新人才,不应该只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等教学结果,而应以教学过程是否符合创新人才成长的条件作为评价的重点对象。Р 评价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创新精神体现。例如,评价教学内容的超前性和新颖性,着眼于本学科、本行业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是否及时地进入教师的视野,是否包含关于创新能力培养的内容;评价教学方法,着眼于教师是否有创新的教育理念,是否善于启发、引导学生的求异思维和求知欲望等。Р 评价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养成,例如,钻研精神、质疑精神、建构能力等。Р 2.改革传统考试模式,建立多元化、全程化考试模式。教学是一个动态的持续过程,考试作为教学质量的评价手段,尽管不再是唯一手段,不再是重点手段,但考试方法是否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理念是否创新,也影响着创新型教育人才的质量和水平。要达到客观评价的目的,其评价活动应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对学生学习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要彻底改变以死记硬背为基础的考试,实行方法多样化、评价标准多元化的考核方式。Р 3.重视社会评价主体的作用,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在以考试为人才质量评价的、单一方式的教育制度中,评价主体是教师。在创新教育观下,评价对象以教学过程为重心,评价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因此,评价主体除教师以外,还应包括学生和社会。例如,对于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创新精神养成表现,评价主体应该是教师;对于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创新精神体现,评价主体应该是学生;对于学生学成离校后在用人单位的表现,应该由用人单位进行评价,更应得到学校的重视。Р 参考文献: Р [1]李建平.聚焦新课程[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Р [2]钟作慈.略论新课程中的教学评价改革[J].地理教育,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