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并记录纠正结果,质量检查员跟踪检查,Р验证实效。Р预防措施由工程项目经理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制订,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批准,由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Р⑥在制订预防措施时,要定期征求建设单位及监理的意见,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收集合理化建议等信息,以发现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Р⑦质量监督部门要及时检查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并评价、记录实施效果。Р(6)质量检验和试验Р①质量检验和试验按《检验和试验程序》执行,其中包括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Р②进货检验和试验由项目经理部和物质部门负责,必须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设备进行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Р③过程检验和试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经理部在组织施工时应设置检验控制点并执行“自检、专检、交接检”制度。Р④最终检验和试验在上述两人检验和试验基础上进行,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自检、自评;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预验收;最后有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质监站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交工验收手续。Р(7)初步验收、联动试车、试运行。Р①初步验收在所有工程完成后由建设单位上级领导组织监理工程师、承包方、设计工程师和质检部门对完成的工程进行检验,承包方提供初验测试所需的设备、仪表、材料、工具、人员和其它方面的服务。Р②联动试车和试运行要结合本工程的特点进行。当初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已被修正,方可进行联动试车。Р③运行检测由承包方在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操作人员协助下进行,以证实其是否已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对于现场所需的计量仪表和仪器,要有法定测试机构的标定。确保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Р④承包人按相关专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并绘制竣工图纸,上交建设单位Р和监理单位。Р⑤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工程竣工交验后由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程竣工等核定,并签发《工程质量竣工核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