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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毕节市两微一端管理暂行办法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两微一端”应符合《互联网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名称应简洁、直观、规范;头像应鲜明、端庄、文明;政务Р“两微一端”中的“介绍资料”应介绍本地本单位职能、联系方式等信息。Р第六条政务“两微一端”应当积极发布本地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有关信息,解读相关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误解和疑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Р第七条政务“两微一端”应当在涉及本地本单位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热点问题时,在网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引导舆论,第一时间准确发声,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有效化解舆情危机。Р第八条政务“两微一端”转载其他单位信息稿件(图片)时,应当在正文前列显著位置体现来源单位名称和原编辑(作者)姓名,文章末尾应当标注稿源链接,编辑真实姓名。Р第九条毕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政务“两微一端”进行督促检查,对长期不发布、办理不认真、落实不得力、群众不满意的进行不定期通报;对运行良好,效果显著的进行表彰。Р第十条政务“两微一端”发布的内容,有以下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当事人责任:Р(一) 散布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信息的;Р(二) 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信息失密、泄密的;Р(三) 散布谣言、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Р(四) 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Р(五) 未履行审核程序擅自发布信息的;Р(六) 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其他内容。Р第十一条政务“两微一端”发布的标题严禁在标题中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组织报道或者表述新闻基本要素;严禁各类歪曲原意、断章取义、以偏概全、虚假夸大、不合常理等“标题党”行为;严禁通过各类具有暗示或者指向意义的版面编排、标题拼接等不当版面语言,传播错误导向;转载重大时政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信息时,不得违反管理部门的指令要求,擅自修改标题。Р 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由毕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7年8月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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