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领导及主(分)管领导落实了责任,目标职责明确。Р(二)结合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配套制度及抓落实措施。Р(三)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清正廉洁。Р(四)全面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目标任务,成效显著。Р(五)民主测评和评议优秀票达到50%,优秀、合格率合计达到85%以上。Р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考核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合格等次Р(一)比较重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基本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Р(二)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及有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并得到较好的落实。Р(三)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能做到廉洁自律。Р(四)完成或基本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Р(五)民主测评和评议优秀、合格合计得票率达70%以上。Р五、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等次Р(一)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够重视,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责任落的不实。Р(二)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措施不力。Р(三)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存在严重不廉洁问题。Р(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较差。Р(五)民主测评和评议不合格得票率超过50%以上。Р六、考核工作程序Р(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考核方案。Р(二)向被考核单位提前十天发出考核通知。Р(三)抽调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考核组。Р(四)被考核单位向考核组提供本单位及班子成员(逐人)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及有关资料。Р(五)组织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Р(六)通过座谈、走访、谈话对考核对象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考察。Р(七)考核组写出综合评价考核意见。Р(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综合评价考核意见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初步确定被考核单位和被考核人的等次,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