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的权利;Р5.员工有辞职的权利。Р(二)员工的义务Р1.自觉遵守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Р2.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忠于职守,高效完成所承担的工作;Р3.提高个人的专业水平,防范审计风险;Р4.团结协作,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Р5.努力维护事务所的形象和声誉;Р6.为事务所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Р第五章员工培训Р第十九条员工培训是人事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本所将对员工提供各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机会。Р(一)新员工入所须进行上岗培训;Р(二)不定期举办各类专业讲座和专业研讨会;Р(三)委派骨干人员参加国家会计学院等机构举办的专业培训;Р(四)根据情况委派员工外出考察、参观、进修。Р第二十条凡经本所同意参加与业务有关的培训、学习,凭结业证经部门审核报销有关费用。Р第六章员工考核与奖惩Р第二十一条本所对员工实行定期考核制度。Р(一)考核标准Р1、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思想、敬业精神、工作作风、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仪表仪态等。Р2、工作能力。包括业务水平、专业知识、学习进取精神、工作创新精神等。Р3、工作业绩。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与客户的关系处理等。Р(二)考核办法Р本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实行逐级考核,每年年底考核一次。Р(三)根据考核情况,决定职务聘用及各类奖惩。Р第二十二条员工奖惩Р(一)本所员工表现突出、工作优秀、业绩良好的,由本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Р(二)员工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Р第七章人事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Р第二十三条本所的人事档案按属地原则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Р第二十四条本所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Р第八章附则Р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全体员工讨论后报经主任会计师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Р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从二○○六年一月一日实施;Р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主任会计师办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