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按档案丢失制度处理。未查清前不得办理离职手续。第十七条业务档案的销毁1.自出具报告日起,本单位对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不得在规定的保存期内对已完成归档的业务档案删改或者销毁。对于连续审计的情况,当期归档的永久性档案如包括以前年度获得的资料,应视为当期取得并保存十年。如该资料在某一个审计期间被替换,该资料从被替换的年度起至少保存十年。2.保存期届满后,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书面销毁意见,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本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后销毁并进行监销。3.审计业务档案销毁清册应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4.监销人员在档案销毁前,应认真审查、核对档案销毁清册;档案销毁后,应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书面销毁意见、档案销毁清册和法定代表人书面批准件应作为永久性档案长期保存。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一:审计档案的组成范例一、永久性档案清单(一)审计项目管理·被审计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联系人、职务、电话·参与项目的其他注册会计师或专家的姓名和地址·审计业务约定书原件·各期审计分档案清单[如对各期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记录共有几本审计档案、存放地点等]·其他(二)公司基本资料政府批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公司代码历史发展资料(三)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图各投资方简介管理层和财务人员清单主要部门负责人员清单分支机构资料所投资企业资料(四)主要业务与技术资料公司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原材料、能源及成本构成主要产品行业地位、销售情况主要竞争对手情况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特殊行业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商标证书专利证书非专利技术重要特许权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系统认证证书生产安全认证证书(五)关联方资料关联方名称清单关联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