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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入、咨询服务收入、培训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本单位投资净收益、固定资产盘盈和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及其他收益。第三十条本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都应按规定入账,严禁收款不入账。第三十一条本单位的各项收入应于业务已经完成、款项已经收到或者取得了收取款项的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跨年度项目可根据完成进度法或完成合同法合理确认收入。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第三十二条本单位的成本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支出等。第三十三条本单位的费用支出将按照费用的内容和性质, 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和主营业务成本。第三十四条本单位的职工薪酬制度采用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法,职工薪酬是本单位的主要成本、费用项目,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应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各项费用支出在授权范围内由主任会计师(或主要负责人)审批;按照本单位各项费用开支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第三十六条本单位的财务费用的内容主要为银行手续费、利息收入,应本着“节约、增收”的目标进行管理。第三十七条本单位按时、足额提取和交纳税金、附加等费用支出。第八章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第三十八条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会计保管,出纳机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保管,否则由此造成的资金流失由项目会计负责(特殊情况除外)。第三十九条每个人经手的费用开支,原则上必须在两个月之内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报销期限的责任自负。第四十条每张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分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且需对所附各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四十一条单位所有费用报销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最后经董事长同意后才能付款。第四十二条购买办公用品、日常用品、材料、配件、专用书籍和其他大宗物品,必须附详细清单作附件,并在清单上注明物品、单价、数量,并加盖对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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