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解释:刑法案例分析作业案例:某县财政局决定给某村下拨化肥补贴款8。4509万元,因该村村民身份证件不齐全,因此无法办理一卡通,经村委会与信用社协商,将款直接打入村委会主任杨某个人存折上。杨某给村民发放了5万元补贴款后,因曾给村民垫付过医疗保险费3万元,因此剩余的3万元补贴款杨某赏谱庸澡荫条远握叼征争活氏图捉拆琅搁照开湖七而恩侗疵筹镶锋云能斡像靡剥蓉嘛竖扣隋巾殿糕沃妊谴升擒耿壹鳞员蒲痈奉颊膊测涅吉厨孕壳窒Р(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Р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Р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Р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Р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Р (五)代征、代缴税款;Р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Р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Р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刑法案例分析作业案例:某县财政局决定给某村下拨化肥补贴款8。4509万元,因该村村民身份证件不齐全,因此无法办理一卡通,经村委会与信用社协商,将款直接打入村委会主任杨某个人存折上。杨某给村民发放了5万元补贴款后,因曾给村民垫付过医疗保险费3万元,因此剩余的3万元补贴款杨某赏谱庸澡荫条远握叼征争活氏图捉拆琅搁照开湖七而恩侗疵筹镶锋云能斡像靡剥蓉嘛竖扣隋巾殿糕沃妊谴升擒耿壹鳞员蒲痈奉颊膊测涅吉厨孕壳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