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免、行政审查审批、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发现一次未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事项扣2分,私设“小金库”不得分。Р4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及责任制落实情况Р16Р上级要求该建立的制度未建的缺1个扣1分;该修改完善的制度,未及时修改完善,一个扣1分。未严格执行人财物、安全执法、行政审批、许可、“十条禁令”等有关制度,发现一项扣1分。未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办法扣5分;未建立责任制、责任分工和“一岗双责”的各扣2分;发现一项执行不好或未定期检查扣2分。Р5Р源头防治腐败及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情况Р6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每少一次扣1分。Р6Р廉政不诚信企业处理、落实情况Р6Р严格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建立廉政不诚信企业档案,该建立档案而未建立的,发现一个扣2分;对发生不廉洁行为的企业未开展走访、约谈的一个扣2分。Р7Р信访及违纪案件查处情况Р5Р对信访及违纪案件不认真核查或不按规定时限完成的,一件扣2分。Р8Р政务(厂务、校务)公开执行情况Р5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对有关事项及时公开,发现一项未按要求公开扣1分。Р9Р执行廉洁从政、作风建设情况和主动拒收或上交礼品礼金的登记情况Р15Р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并被处分、处罚的不得分。出现不廉洁行为一次扣5分;发现服务不热情、办事拖拉,一次扣1分;有执法(办事)不公平、公正的或出现失误的,一次扣2分;领导干部到基层开展调研,缺一次扣1分。未实行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扣3分;发现一次记录不详扣1分。Р10Р开展调研信息、对队伍状况分析、纪检监察信息及调研文章完成情况Р10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一次扣2分。每季度未对队伍状况分析,一次扣1分。各单位(部门)纪检监察信息每季度不少于1篇,少1篇扣1分;每年调研文章或论文不少于1篇,未完成扣3分。Р11Р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情况Р5Р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或质量差的一件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