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167KB

文档介绍
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工程监理人员出具虚假监理报告的,吊销其资格证书;对工程监理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出具不真实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责令改正,对工程监理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资质等级。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出具虚假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吊销其资质证书;对工程监理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具有执业资格的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资格证书。Р轻微Р工程监理人员出具不真实的监理文件资料,未造成后果的Р停止执业一年Р”Р一般Р工程监理人员出具虚假监理报告的Р吊销个人资格证书,对监理单位处3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Р较重Р监理单位出具不真实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Р责令改正,对工程监理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停业整顿,Р严重Р监理单位出具不真实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节严重的Р责令改正,降低资质等级,对工程监理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Р特别严重Р监理单位出具虚假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Р吊销资质证书,处10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具有执业资格的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资格证书。Р18Р监理单位未对重要工序进行旁站监理Р《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建设活动施行监理。”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Р轻微Р未出现质量问题Р责令改正Р一般Р出现质量问题Р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的罚款Р严重Р造成一般质量事故Р责令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Р特别严重Р造成重大质量事故Р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