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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和完善的论文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矫正相适应的考核奖励机制。Р (四)完善管理体制Р 在监禁矫正中,监狱和未成年管教所是分开的。但是在社区矫正中,很多地方并不成熟。现阶段的社区矫正工作各地许多社区从事打扫卫生、集中学习等活动。由于这些活动都是公开进行的,并且是在专职人员的监督下开展,并不仅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和隐私,而且有可能对他们日后的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社区矫正工作也应贯彻与成年人分开管理、分开矫正的原则。因此,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不但需要合适的人员担任矫正工作,更重要的是必须在时间、空间上与成年人社区矫正独立出来。在尽可能减小因公开矫正给未成年人带来负面影响,避免因与成年人共同参加矫正而产生交叉感染。Р (五)科学配置矫正方式Р 合适的社区矫正项目可以提高对未成年犯的矫正质量。首先就是对罪犯危险评估,主要包括犯罪主观方面的严重程度、违法犯罪前科、罪犯类型、受教育程度等;矫正修订评估是考察矫正效果的重要指标,主要包括认罪程度、对法律的认识情况、对矫正环境的认识、对生活态度、对公益劳动、教育内容的态度的情况;最后是矫正需求评估,对个人的社会技能、健康程度、受教育水平、职业能力等进行评估,目的是在于考察未成年犯的社会适应能力。Р (六)建立多元化的矫正项目Р 通过借鉴西方国家完善的社区矫正经验,我国同样需要建立多元化的矫正项目:(1)教育性和非监禁刑的项目,主要包括训诫、赔礼道歉、赔偿、社区服务、父母管教等;(2)不限制人身自由的监管性项目,主要通过定期报告、参加的一些培训等项目;(3)一定时间内限定人身自由的项目,包括家中监禁、宵禁等。Р 总之,对未成年人的需要进行“教育、感化、挽救”、“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政策,立足于未成年人可塑性强的基点,让他们可以在开放性或半开放性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刑罚的谦抑精神个别化的处理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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