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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社会资源支持状况与完善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160KB

文档介绍
现阶段政府还是社区矫正的主导,但是政府的优势在于政府的规则制定的平等性与资源配置的宏观效益,而市场是社会资源最为集中、最为活跃、创造再生能力最强的领域,在社区矫正的社会资源参这一公共服务领域与中引入市场竞争的观念。所以政府要加大社区矫正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将社区矫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等工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购买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合理提出需要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数量、规模、质量和效果目标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资质条件好、服务质量高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服务。通过充分、有序的市场竞争实现资源配置效益的最大化。Р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始终坚持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从实际出发,积极研究探索社区矫正的各种方式,充实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专群结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认为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是问题的核心,要积极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健全完善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的体制机制,要强化社区建设、大力发展非营利性组织、推进志愿队伍建设,形成有利于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并为社会资源源源不断进入社区矫正打下良好社会基础。在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共同努力下,在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下,会有原来越多的社会资源进入到社区矫正之中,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会越走越好。Р 参考文献Р [1] 周斌.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作用[N]. 法制日报,2014-11-18(003)Р [2] 陈和华. 论我国社区矫正的制度建设、犯罪研究[J].2010(1)Р [3] 孙辉. 上海社区矫正中的第三部门参与研究——基于公共物品供给的视角[D]. 上海.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0:173Р [4] 张鹏飞.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比较研究[J]. 中国司法,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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