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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53教育法学简答题复习资料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律形式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国家、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一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制定出一些管理制度,对学生管理的各个方面作出规定。包括校规班规等,使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作为学生应当遵守这些规定。二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或班级、教师等根据有关规定,从教育教学之需出发,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以期收到预定的教育效果。Р二十、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方面,都有哪些重要规定?Р、学生的学籍管理。1、注册2、保留学籍3、升级与留级4、跳级和降级5、转学(系、专业)、休学、退学、复学6、借读7、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8、结业、肆业和毕业。(二)、学生的成绩与档案管理。(三)、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四)、学生的班级管理。1、编班、分组和排座位,建立班级秩序。2、组建班委会、选拔培养班干部。3、建立班级规章制度。4、举行班会。5、评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和各种先进。6、做好个别学生的管理工作。(五)、学生的体育卫生管理。(六)、学生的组织活动管理。Р二十一、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哪几条原则?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受到哪些保护?Р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三是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四是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未成年人受到的保护:1、国家保护2、家庭保护3、学校保护4、社会保护5、司法保护。Р二十二、在教育法之上为什么不存在统一的法典?Р教育法在形式上市由分散于宪法、法律和法规等为数众多的法律文件中的规范组成的,没有综合的、统一的法典,没有一以贯之的完整的系统;也没有共同性的或一般性的规定。教育法的这一特征是由于教育、教学活动的特性所决定的。由于教育法调整的范围庞杂广泛,教育教学事项繁琐多变,与教育有关的教育法规甚多且修给频繁,这些使得法律极难对教育问题做出统一的规定,不可能制定一部包括教育在内的统一的行政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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