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РXX网站、本公司、其子公司及关联公司均不承担责任。Р19. 通知。Р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就XX网站而言) 电子邮件地址为Service@ ,或(就您而言) 发送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XX网站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该等其他地址。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24) 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或者,本公司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XX网站提供的地址。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三(3) 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Р20. 不可抗力。Р对于因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本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XX网站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Р21. 转让。РXX网站转让本协议无需经您同意。Р22. 其他规定。Р本协议取代您和XX网站先前就相同事项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各方面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的管辖。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予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本公司未就您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本公司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Р23. 诉讼。Р因本协议或本公司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管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