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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法务人才职业发展的管理办法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63KB

文档介绍
7.2 加强商务法务人才队伍管理,健全完善各项相关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商务法务人才信息数据库、个人诚信及工作业绩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考察。Р3.7.3 加强商务法务人才预备人员队伍建设。注重选拔综合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的青年人员进行重点培养,积极开展导师带徒和轮岗锻炼。Р3.7.4 规范专业人才岗位序列间的转换。Р3.7.4.1 其他专业人才进入商务法务人才岗位序列的,经组织认定后,其在其他专业人才岗位序列中取得的职业资格层级可平移到商务法务人才岗位序列中,直接获得相同层级的商务法务人才职业资格。Р3.7.4.2 商务法务人才因岗位序列转换进入其他序列后,相应的职级对应、岗位安排、职业资格晋级等,按该序列的管理办法执行。其原有的商务法务岗位职业资格将继续保留5年,5年内对于符合晋级条件的,也可按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晋级。Р 附则Р4.1 考虑历史原因,在商务法务人才首次申请职业资格评审时,将统筹考虑“新”、“老”人员在学历、项目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差异;在以后的晋级评审时,不再区分不同情况,但在评审一级及以下级别时,2000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除外。Р4.2 商务法务人才作为股份公司七类核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将纳入股份公司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评体系。Р4.3 本管理办法侧重于从职业发展的角度强化对商务法务人才成长的指引,对涉及商务法务人才的任职使用、考核激励、职业培训、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宜,由各单位根据本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和完善配套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备案。Р4.4 管理办法由股份公司授权人力资源部和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Р4.5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1日起实施。Р4.6 附件Р1)《商务法务人才晋级评审实施细则》Р2)《商务法务人才基本资格要求》Р3)《商务法务人才能力素质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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