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Р二、奖励办法Р(一)申报条件Р1、检查、检验类技术项目:申报当年开展满500例可申报奖励。Р2、有创操作类检查技术、项目:申报当年开展满100例可申报奖励。Р3、手术类或限制级诊疗技术:申报当年开展满50例可申报奖励。Р4、项目已开展,但实施情况不足以满足申报条件的,经过努力达到一定数量,取得明显社会或经济效益,可以延至第二年申报。两年开展例数应达到80例。Р(二)评奖条件Р1、奖项设置:Р(1)一次性奖励,按技术的先进性、复杂性、操作难度、以及完成的例数和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列四等奖项,分别为20000元、 10000元、5000元、3000元。Р2、奖项标准:Р①技术项目年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或者技术难度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并且评审得分95分以上,奖励20000元。Р②技术项目年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或技术难度达到市级领先水平,并且评审得分95分以上,奖励10000元。Р③技术项目年业务收入达到50万元或技术难度在本地区处于领先水平,并且评审得分9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5000元。Р④技术项目在我院率先开展,并且评审得分85分以上,奖励人民币3000元。Р3、奖金分配:Р项目组负责人占50%,项目组其他人员占50%。Р三、申报和评审Р1、申报Р (1)新技术项目准入申报一年后,可以向医务科进行奖励申报。Р(2)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申报表,奖励申请表,阶段性和年度工作报告表,内容详实。附页说明成本/效益分析、医学伦理学论证、是否发生医疗纠纷等项目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住院病历要提供病案首页并打印收费票据。Р 2、评审Р(1)新技术项目奖励每年申报一次。医务科为项目申报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评审材料的先进性、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并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Р(2)医务科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医院党政联席会。Р2017年3月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