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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考核办法及细则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总成装配过程中,操作人员要严格按工艺要求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在装配及加工过程中,如发现工件存在质量缺陷,或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在装配及加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每项次奖励发现者50~100元,同时处罚相关供应商、加工车间或上道工序操作者100~500元,如发现不了而转入下道工序,对于上、下道工序同时进行处罚100~200元,当月累计兑现。Р 4.6.2在发生质量问题后处理不及时的,同一质量问题在一月内重复发生的Р,特别对出国桥出现质量问题的,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倍考核。Р4.6.3在加工及装配过程中,或外销的各种产品出现批量质量事故,造成停产或损坏公司声誉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车间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扣罚1/3至全部职务补贴,对责任人及质检员500~1000元处罚。Р4.7质量体系、质量改进、质量信息及计量管理Р4.7.1质量体系的管理,内审员应认真执行企业的相关程序文件规定,严格按照ISO/TS16949体系运行,做好每年内外部审核,做好外部认证机构来公司进行的质量体系审核,产品强制认证审核及各主机厂的质量体系审核,每项次扣罚主管负责人1/3至全部职务补贴,负责人200~300元。Р4.7.2对审核后的不符合项,未按要求及时关闭或关闭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对不符合项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无效,或采取后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扣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3职务补贴,责任人200元Р4.7.3对积极运用统计技术,对主要过程的过程能力及时、有效进行监控的部门,为提高产品质量,对在质量体系外部审核及内部审核(体系审核、过程审核)中有突出贡献的,奖励300~500元。Р4.7.4质量改进:根据产品制造过程、装配过程、评审及可靠性试验过程,用户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下达年度质量改进任务,同时根据需要每月或随时下达质量改进任务,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下达质量改进项目,不能按要求及时进行分析、制订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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