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花花卉适时开花,观叶植物叶色正常。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植物受害率控制在10%以下;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Р2.13 盆栽植物Р容器完整清洁,容器外形、规格、色彩与植株协调。植株生长正常、健壮、枝叶繁茂、适时开花,无枯枝残花。叶片清洁。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症状,无杂草。Р2.14 园林护坡植物Р2.14.1 草本类园林护坡植物养护管理参照草坪和多年生宿根花卉的养护管理要求。Р2.14.2 木本类园林护坡植物还应注意以下规定:Р2.14.2.1 灌木类园林护坡植物的修剪应根据其生长特点,适当重剪,使其树冠增加。Р2.14.2.2 藤蔓类园林护坡植物的修剪:悬垂类园林护坡植物应注意剪除影响美观的多余枝条;吸附类园林植物应及时剪除未能吸附墙体的枝条。Р2.15 立交桥、高架桥等构筑物下园林植物Р2.15.1 草本类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参照草坪和多年生宿根花卉的养护管理要求。Р2.15.2 木本类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参照灌木的养护管理要求。Р2.15.3 根据需要适时定期浇水。Р2.16 古树名木Р2.16.1 保持古树及周围环境的清洁。Р2.16.2 加强古树的病虫害防治工作。Р2.16.3 因地制宜地设置围栏保护古树。Р2.16.4 在古树根系分布范围内,严禁厨房或厕所等有污染气体、液体的设施和排放污水的渗沟;Р2.16.5 严禁在树下设置临时设施、堆放污染古树根系、土壤的物品。Р2.16.6 严禁在树体上钉钉子、绕铁丝、挂杂物或作为施工的支撑点。Р2.16.7 严禁攀折、刮蹭和刻划树皮等伤害古树的行为。Р2.16.8 有纪念意义和特殊观赏价值的古树,应保留其原貌,对枯枝采取防腐处理。需修剪的应制定修剪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古树树体上的伤疤或空洞应及时填充修补,防止进水。Р2.16.9 古树树体及大枝有倾倒、劈裂或折断的可能时,应及时采取加固或支撑等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