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晓的形式提供真实、完整、齐备的资料原件或与原件审核一致的复印件。Р (六)律师对"企业基本状况"的核查,应当清理破产财产清单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必要时需要辅之以企业工商登记的查询资料):Р 1、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Р 2、破产企业历次变更的章程及目前有效的章程;Р 3、与破产企业设立相关的政府有权部门的批文;Р 4、与业务经营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Р 5、企业取得的资格认定证书,如业务经营许可证等;Р 6、企业变更登记事项的申请与批准文件;Р 7、企业成立时及成立之后历次验资报告及审计、评估报告;Р 8、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和决议;Р 9、企业分支机构和企业对外投资证明;Р 10、税务登记证以及有关税收优惠情况说明及批文;Р 11、外汇登记证;Р 12、海关登记证明;Р 13、企业已经取得的优惠待遇的相关证明文件;Р 1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Р (七)律师对"企业治理结构"的核查,应当清理破产财产清单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Р 1、企业目前的股本结构或出资人出资情况的说明;Р 2、有关企业目前的管理结构、薪酬体系的文件;Р 3、有关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风险控制制度的文件。Р (八)律师对"股权情况"的核查,应当清理破产财产清单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相关文件:Р 1、有关企业的股权结构及其演变过程的证明文件;Р 2、股权有无质押或其他形式权利行使障碍的证明文件;Р 3、有关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金额的证明文件;Р 4、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属证明文件及权属变更登记文件。Р (九)律师对"有形资产"的核查,应当清理破产财产清单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Р 1、企业及其附属机构房屋产权及重要设备的清单;Р 2、企业及其附属机构有关房屋及重要设备租赁的文件;Р 3、企业及其附属机构有关海关免税的机械设备(车辆)的证明文件(如有);Р 4、企业其他有形资产的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