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6、当接近限位器、护绳器、行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7、吊装物品时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严禁跨越机台上方、人员上方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二)、行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初吊物或指挥不明不吊; 3、吊带、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管件重心不稳、不平衡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重量不明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六、通用安全守则1.严禁非本岗位人员私自启动机器、设备、叉车2.严禁非机电人员乱接电源、乱拆电气设备;严禁湿手开启设备电源,以免触电3.严禁非机电人员检修电路、电气设备,遇有断路、短路、漏点等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4.禁止在各池和机台上部跨越通过5.禁止在钢带上下穿越通过6.严禁酒后上岗、疲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