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的人才选拔发展历史,可以看出这一制度确实比其他传统方式具有更为科学、合理的内核。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不管是科举考试制度还是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他们往往都是通过发布考试信息、规定考试内容、制定录用标准等方式“静候”考生“主动”前来报名考试,然后再在众多候选人中进行人才遴选,中国传统的高高在上的“官本位”意识仍可从中略见一二。毋庸置疑,通过这种选拔方式,许许多多的有识之士纷纷脱颖而出,最终成为国家栋梁。尽管如此,部分“贤能”还是会因信息流通不畅、选拔层级过多、世俗偏见、自身清高等原因而未能主动“抛头露面”,最终被排除在人才选拔范围之外。而在这部分人才中往往藏有“兼济天下”、“扶社樱、安苍生”的优秀人士,如古代的姜子牙、诸葛亮就是例证。因此,在普遍采用考任制、委任制和聘用制等方式进行行政选人、用人的同时,政府有必要建立相应的“猎才”机制, “主动出击”,“有的放矢”,在最大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选拔有用的行政人才。在“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开发是第一开发”等观念已形成共识的今天,我们应该本着“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原则,用新的理念、新的模式去寻求在行政人才选拔上的突破,在这一点上,已经颇受企业界重视的“猎才”制度是值得借鉴的。科举制度从它建立之后即经久不衰,延续1300多年直到中国封建社会终结才宣告废除,这充分说明它是我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中最成熟、最完善的一项制度。在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深化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背景下,我们理应本着“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科学态度,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古代科举制度进行剖析,然后弃其糟粕,取其精华,从中寻找出对我们今天的行政人才选拔较为有益的经验和教训。“为政之要,惟在得人”,选拔出优秀的行政人才是保证整个行政体系正常运转的先决条件,要想拥有充足的行政人才资源,形成人才济济、群贤毕至的局面,我们还需对建立“独具慧眼”的行政人才选拔体制进行更深、更具体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