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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府与制度 2016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的权限划分作出明确规定。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作出了统一规定,但使人难以确切了解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权限划分。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职责权限模糊不清,重叠多变,造成中央与地方有权的无职务责,无权的有职有责,职责无法行使,无权的却要承担责任的“错误”局面。Р(2)法律制度不健全。无论是在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还是权限制约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都过于原则、笼统和宽泛,不易于操作。这在实践中就难免会出现摩擦冲突,逾越冒犯等弊端,使中央和地方各自的职权很难切实有效地实施。Р一方面中央可以随意地干预地方事务,地方不能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另一方面地方也常有越权行为和“变通”做法,使中央的政令难以落实。这暨扼制了地方作用和积极性的发挥,也严重削弱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弱化了中央的权威。既不利于地方的发展,也不利于全国的发展。此外,由于法律没有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权限划分及划分的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就使得中央与地方、地方和地方的权限划分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不规范性和不稳定性。Р(3)中央对地方的监督软弱乏力。地方封锁、市场分割、条块分割、争夺资源、投资失控、盲目引进、重复建设等现象的出现和加剧是明证。监督不力的原因,一是由于法律没有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作出明确的规范,监督缺乏法律一句,发现问题也难以依法作出Р适当的处理和裁决;而是监督体系不完善民监督机构不具备应有的地位和权威;三是缺乏法制化的监督机制和程序,监督工作常常受到外来因素的干扰和制约;四是监督手段落后。Р4.新型中央与地方关系应特别注意哪几个原则?Р(1)始终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原则。Р(2)必须检查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中国不搞联邦制。Р(3)我国新型中央与地方关系目标就是建立“强中央强地”的关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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