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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委派管理制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42KB

文档介绍
、晋级的重要依据。Р第二十六条考核的主要指标Р每月10日按时按质报送会计月报及编制说明,每季度末除报送会计月报外,还必须报送企业财务指标分析说明书;Р建立日常工作记事制度,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详细记录,对重大举措或者重大财务事项做出真实记录;Р每季度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报告派驻单位资产运营、经济效益变化情况以及财务的重大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Р必须参加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召开的有关业务工作会议,每年定期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书面述职,年报汇编时个人述职,详细报告本年工作完成情况。Р第二十七条委派财务经理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奖励和表彰: Р加强财务管理,应用现代化财务管理方法和手段取得显著成绩的。Р组织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或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Р给集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效果显著得的。Р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抵制违法行为有突出贡献的。Р有其他突出成绩或先进事迹的。Р第二十八条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玩忽职守丧失原则,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派财务经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或行政处罚,取消委派资格,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Р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Р对私设“小金库”、滥发补贴和实物的行为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致使单位财产遭受损失的。Р在其主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单位财产遭受损失的。Р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集团利益、股东权益遭受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Р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的。Р第二十九条集团下属各子集团或公司领导应当支持委派财务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委派财务经理打击报复的,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应进行调查核实后,报请集团总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附则Р第三十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Р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XX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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