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不考虑投入与产出比。正是在这样政绩观的支配下,有些地方领导,为获取眼前产值、税收和利润,通过行政干预开“绿灯”,上马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相违背的项目。Р (二) 欺上瞒下,蒙哄过关Р 这种表现形式就是指有的单位、部门或者个人,明知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上级政策不允许的,但却要采取欺上瞒下,蒙哄过关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一种明知不能为却故意要为之的行为。象基层少数党政干部为了应付上级部门对计划生育的检查,提前将有超生行为的妇女、孩子送走,将不合规定的外来人口藏起来,使上级在检查中发现不了问题,从而顺利过关,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好评;更有甚者还被评上先进,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这种现象在基层特别是村委会和村社十分普遍。既欺骗了上级组织,又隐瞒了群众,最终达到少数人私分救灾款的目的。Р(三) 象征性、“走过场”式的执行Р我国的政策制定与执行均属于直线网络系统,这个系统必须按照一定规则才能正常运转。因此,下级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所作的决策,必须维护上级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果有意见、有看法可以利用正规渠道和方式反映。地方政府或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台“红头文件”,本应细化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使之在执行过程中更具可操作性,更好地服务百姓。但是在我国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很多象征性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的现象。例如,教育部门反复下发文件,不允许学校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许多学校就根据这一政策规定,不办重点班,在向上级上报贯彻落实文件情况时说已经取消了所有的重点班,但实际上只是把重点班改成了实验班,所有课程的安排设置和教师配备与原来的重点班是一模一样的,只不过改了个名称而已。又如,政策规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报销的手机费不能超过300 元,到年底检查时,向上级上报的是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报销的手机费都没超过300 元。而实际执行的一套却是超过300 元的都用接待费报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