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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动因与对策研究(本科毕业论文)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差、执行误差,甚至违背政策、对抗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给予有依据的惩罚措施。强化政策执行者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2.加强政策执行监督制度。实行政策执行公开化制度,增强政策执行活动的透明度——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外,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公布信息,从而减少“暗箱操作”的生存空间。3.完善政策执行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专业性的沟通协调机构,建立双向沟通的通常渠道,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和横向沟通顺畅。精简机构,利用现代科技,缩短沟通环节和距离,减少信息失真率。(四)、强化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要切断监督机构同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联系,解散其形成的利益共同体。使得监督机构的财政权、人事任免权等不再受制于监督客体,使得监督机构不再受制于监督客体,为内部监督落实有效力提供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人民群众是政策主要对象,其政策感受更加深刻,且能够直接反映政策执行实际效果。政策执行的偏差造成的后果人民群众将是第一时间发现的,良好社会监督作用更全面、更具体、更直接,能有效缓解政策“滞后性”所造成的损失,和修正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因此,应扩大群众政治参与,增强民众自为监督意识,完善我国检举制度,保护检举人人身安全。我们既不能过分的夸大“上有对策、下有政策”这一现象的负面作用,也不能忽视其带来的负面。参考文献:梁仲明,王建军:《论中国行政决策机制的改革和完善》,《西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陈奇星:《试论加强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社会科学》2009年第7期范晓杰:《我国行政监督机制改革的路径选择》,《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2期.郑宗仁,王子献:《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缺失及其改革路径》,《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11期.(美)詹姆斯•安德森:《公共决策(中译本)》,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贺国强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实践成果和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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