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可以表达语言所不能表达的内容,但其也具有普遍意义。因此,清人章学诚说:“象之所包广矣,非徒《易》而已,六艺莫不兼之。”“盖道体之将形而未显者也。雎鸠之于好逑,?湍局?于贞淑,甚而熊蛇之于男女,象之通于《诗》也。”“《易》象虽包六艺,与《诗》之比兴,尤为表里。”这就是说,用形象的语言和象征的方式可以解决文学创作表达上的困惑,形象的语言、象征的方式是传达作家审美经验的重要途径和不二选择。Р 法国大文豪巴尔扎克说过:“真正懂诗的人会把作者诗句中只透露一星半点的东西拿到自己心中去发展。”语言艺术大师们都精于此道,在提示事物本质和启发读者想象上很下工夫,常常制造所谓“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司空图语),“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梅尧臣语)。通过语言暗示,虚实相应,形神兼备,达到“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司空图语)的语言艺术境界。Р 实际上,文学语言的形象化,以及象征手法的运用,并不是最终的目的,而只是通向目的的途径,最终形象化的语言和象征的方式也要被消解,展示给读者的是作家审美经验所编织的世界。这是因为,文学话语在本质上一定超越了语言,否则它就不能成为艺术。Р 文学语言的话语体系遵循的是来自另一个领域的规则。这个领域就是以感觉、情感、想象、回忆编织成的审美经验领域。这是一个以意象构造的世界,普通语言学的词法、句法规则是外在于它的因素,内在于它的是作家伟大的精神因素。普通的语言学的分析,往往会破坏这种伟大的精神因素。隐喻和象征是这种话语体系的基本“语法”。这种话语体系同样适合叙事的小说,只不过在小说中是以情节和故事为手段。Р 总之,不懂得文学语言的特殊性,就不能真正走进文学作品,就不能读懂文学作品,就不能有效地进行积累、品味与感悟,当然更谈不上运用语言文字了。语文教学就是要通过这样的“言意之辨”激活学生潜在的审美能力,丰富学生的审美经验,提高学生的审美鉴赏品位。Р (选自《语文教学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