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6月、9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的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检查,采用抽查乡镇辖区内管养线路三分之一以上的线路。所受检线路得分的平均值就是当月该乡镇每条线路的考核得分。3月、6月、9月的考核得分平均值就是该乡镇每条线路的平时考核得分,占年度考核总分的60%。Р2.年终检查: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在每年的12月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年终考核检查。年终检查(12月)对乡镇辖区每一条线路进行考核,所检查得分就是该线路的年终考核得分,占年度考核总分的40%。Р线路年度考核分=线路平时考核得分×60%+线路年终考核得分×40%Р(二)乡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各管养线路年度考核分平均值。Р五、考核奖惩标准Р(一)各乡镇的日常养护经费,根据考核结果,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从县级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中给予补助。Р奖励标准按照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线路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每一线路养护管理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优等”,等级评为“优等”的乡村公路每公里每年奖励1000元;考核得分在75分(含75分)~85分的评为“良等”,等级评为“良等”的乡村公路每公里每年奖励800元;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75分的评为“次等”,等级评为“次等”Р的不予以奖励。考核分60分以下的评为“差等”;被评为“差等”的扣发最后一季度是养护费。Р被评为乡镇级年度样板路的增加奖励200元/公里,被评为县级年度样板路的增加奖励400元/公里。Р(二)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乡镇,按排名分别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奖励;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75分(含75分)~85分的乡镇,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奖励;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低于75分的,不予奖励。Р六、经费拨付Р经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Р七、本考核实施细则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Р八、本考核实施细则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