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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失的应及时补上,歪斜的应及时扶正。(四)养护资金管理(10分)按照《公路法》规定“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乡村道路日常养护资金由乡、村养护职责分级承担,原则上乡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500元,不足部分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筹措,村道由村委会负责筹措。补助资金,根据全年考核结果一次性付清。养护资金拨付(筹措)到位,应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各村应逐步增加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补助资金除外,各村筹措资金每增加10000元可加1分,最多可加10分。四、考核方式考核采用平时抽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抽查每3个月进行一次,每次4—5个村,原则上每村每年抽查不得少于2次,每次检查路线不得少于该村公路总里程的70%。平时抽查与年度考核按6:4权重计算年底综合考评得分。五、奖惩办法1、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且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补助资金;(县查)2、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拨付90%补助资金(县查);并在转移支付资金中扣除影响全额拨付资金中缺口部分;3、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拨付80%资金,并在转移支付资金中扣除影响全额拨付资金中缺口部分;4、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拨付70%补助资金,并在转移支付资金中扣除影响全额拨付资金中缺口部分;5、得分在60分以下一律不予拨付。考核得分作为各村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得分一部分,以及下年度争取农村公路项目计划申报依据。六、在养护管理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责任单位的年度考评得分及全部补助资金拨付。(一)对农村公路未及时清除,路容路貌较差,以及路况较差,管理混乱,影响车辆通行,被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有严重违规违纪的;(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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