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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提灌站与排灌管网养护管理办法(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或设立警示牌,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协调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Р第三章提灌站和排灌管网养护Р第八条提灌站和排灌管网养护的内容:Р(一)保持提灌站和排灌管网畅通,对出现的堵塞、漏水及时处理。Р(二)保持提灌站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和排灌管道管线路面的覆盖、平整; Р(三)经常查看阀门、接口、管道是否完好,发现破损、漏水等及时维修; Р(四)保持管道进出口通畅,无杂草、无杂物、无堵塞; Р(五)积极宣传爱护提灌站和排灌管网知识,发现有损害提灌站和排灌管网的行为,应及时举报并制止。Р第四章管理原则Р(一)禁止在提灌站和排灌管网及其用地范围内堆放或修建超重建筑,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Р(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收取管理费和用水费或者以其他方式敛财。Р(三) 乡管理站应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村民委员会应抓好日常巡查,落实专人,抓好日常提灌站和排灌管网管理工作。Р(六) 加强设施管理。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配合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偷盗和损坏提灌站和排灌管网设施的行为。Р 第五章经费筹措和管理Р乡人民政府负责提灌站和排灌管网养护资金的筹集管理。提灌站和排灌管网养护管理经费采取多种渠道筹措,主要来源是: Р(一)资金筹措。上级拨付的养护管理专项资金;乡财政安排的养护管理资金;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的资金;社会捐资。Р(二)资金管理。区政府补助的养护资金,由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拨付给乡统一管理;对通过“一事一议”等各种方式自筹的养护管理资金必须纳入各村财务管理。Р第六章检查考核Р乡政府将全乡提灌站和排灌管网的养护管理实行季度考核,同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根据养护管理每季度与年终考核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管护经费,对管护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Р第九条本实施办法由漆树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Р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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