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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79KB

文档介绍
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方面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很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重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一等奖。Р2. 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项目的领先水平,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Р3. 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一定意义的,可以评为三等奖。Р第五节烟台市技术发明奖Р第十五条烟台市技术发明奖项目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或国外专利,且技术成熟,整体技术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者社会效益。Р第十六条烟台市技术发明奖的候选人应当是技术发明的全部或者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完成人。Р第十七条授奖范围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Р第十八条烟台市技术发明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所做出的技术发明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是:Р(一)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独特,主要技术有重大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有重大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可以评为一等奖。Р(二)属国内外首创的重要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新颖,主要技术有较大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较大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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