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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发达国家城市环境治理的若干经验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日本在1960年就成立了“公害对策特别委员会”,但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它表现得软弱无力。为强化环境管理,日本政府于1970年取消了“公害对策特别委员会”,成立了由总理大臣直接领导的日本环境厅,对环境问题进行行政的直接干预,从而在投资量不多的情况下,使日本环境状况大为改善。美国于1970年12月成立了环境保护局,直属联邦政府。其他一些国家如法国、英国、加拿大也相继成立了相当于我国部一级的环境保护机构。据不完全统计,发达国家中建立部一级环境管理机构的占85%。Р 六、大力发展环境教育,通过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民族心理Р Р 环境教育措施或手段是落实城市环境治理内容的思想保障。所谓环境教育就是使学习者认识和理解人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防止环境污染,将系统的环境科学知识予以大众化,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环境教育内容涉及到自然、社会、技术、管理、政法等多种学科的知识,各学科领域都与环境科学兼跨、包容,具有较强的综合性。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指出“教育是环境发展过程的核心”,提出了“发展环境教育”的口号。环境教育由此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学科教育的重要主题。Р 美国环境教育立法始于1970年,该年10月美国通过了《环境教育法》。《环境教育法》将环境教育定义为:围绕着人们的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与人之间关系的理解过程。其中包括人口、污染、分配和枯竭、自然保护、运输、技术、城市及乡村的开发计划、人类与环境具有怎样的关系等。环境教育涉及学习生态的概念以了解人类行为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关系,并获得分析环境问题和找到解决方案的知识和能力。1990年美国重新制定了《环境教育法》,这部法律重申了国家对公众进行环境教育的责任和任务;确认了国家对教育和培养有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有环境保护责任感和正确的环境决策能力的高素质公民的迫切需求;对提高美国公众环境道德水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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