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转发市教育局《如城地区Р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微调方案》的通知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Р现将市教育局《如城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微调方案》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Р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Р2014年7月12日Р如城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微调方案Р如皋市教育局Р《如城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试行)》(皋政办发〔2011〕179号)实施三年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支持和拥护,促进了如城地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新的要求以及如城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新的需求,现对如城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域作适当微调。Р一、微调原则Р1.“局部微调”的原则。在保持《如城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试行)》(皋政办发〔2011〕179号)基本框架不变的基础上仅对相关学校的施教区域作适当微调。Р2.“资源均衡”的原则。根据相关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生源现状进行教育资源均衡匹配与利用。Р3.“相对就近”的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户籍、房产证等为证明,以学校周边区域路河为界,相对就近入学。Р二、微调方案Р1.如师附小:以如城街道外城河为界,外城河以内区域为如师附小施教区。Р2.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原代招区中部分区域调至学校施教范围Р——南至原大明与磨头交界处,东至海阳路。Р3.如皋初中:如皋初中因代招区域学生数增加,学校现有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代招区学生入学要求,故代招区学生由如皋初中暂时在开发区实验小学设点教学。城北街道新建的初中建成(不超过2年)后,如皋初中不存在代招区。Р上述学校施教区微调后相关小学施教区亦作相应的变动。Р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Р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Р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