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工作管理更为有序、程序更为明晰,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Р (二)强化沟通,形成合力Р 一是委托前实行重点提示。对于新委托的案件,提示受委托的相关机构鉴定、拍卖工作的办理期限,避免超期现象发生;二是办理中强化实时监控。对于即将超审限的委托案件,及时通知受委托机构,要求其按期完成委托工作;三是过程中加大协调力度。加强与上级法院主管部门的联系,将委托鉴定、拍卖工作中发现的影响审判质效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争取更大的工作支持。加强与本院各业务庭及其审判工作人员的沟通,及时反馈与鉴定、拍卖工作有关的信息,更好地服务审执工作。Р (三)加强监督,促进公开Р 我院司法行政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司法鉴定的所有程序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打造让群众信服的“阳光鉴定”工程,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效率。一是公开接受当事人监督。我院根据《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拍卖工作手册》将对外委托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及时通知当事人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如通知参加选取鉴定机构、通知选定鉴定机构结果、通知缴费事项等;二是公开接受业务庭监督。我院充分利用内部资源,在院内X站、电子屏上每周公开选取对外委托机构的时间、地点;每月公开所有未结案办理进度;三是保证对外委托机构选取公正。我院采取申请人、被申请人、监察室督察人员多方监督,同时使用摇号机随机选取委托单位。Р (四)创新方法,提高效率Р 对于对外委托鉴定案件,根据案件办理流程,将案件办理划分为收案、通知选取、摇号、通知选定、委托移送、通知交费、已交费、现场勘探、结案九个步骤,将各个步骤的办理时间录入到EXCEL表格上。同时,利用EXCEL自带的计算时期差功能,增加办理时间一栏,并且通过条件格式设置,办理时间字体颜色随办理时间延长变色,当办理时间超过45天时,字体变为红色,以提示督办人员。通过对EXCEL表格多项功能的有效利用,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使案件办理进度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