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Р 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Р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服务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服务无关的活动。Р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Р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Р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Р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Р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Р 第二十八条州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州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行政区域内物业企业的行政管理,负责一、二级企业资质的申报、年检的初审管理和三级企业资质以下等级的认证、审批和年检工作。Р第二十九条申请设立物业服务的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须按照国家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和《云南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Р在文山州境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外地的物业企业,应当备齐有关资料到当地房地产行政机关进行登记,同时报文山州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Р 第三十条物业企业属于微利服务企业,享受国家,省、州对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Р 第三十一条未取得物业服务资质等级的企业、个人不得承揽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主委员会、房地产开发企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不得聘请无物业服务资质的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