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Р校报Р记者团长Р1.3Р记者Р0.6Р院学生会、新闻中心、社联Р1.8Р1.6Р1.3Р1.1Р0.6Р辅导员助理Р助理AР1.2Р助理BР1.0Р班级Р班长Р团支书Р学习委员Р其他班委Р舍长Р1.2Р1.2Р0.8Р0.5Р0.4Р社团Р会长Р1.0Р副会长Р0.8Р1、校级学生干部加分以校级组织公布为准。Р2、院级学生干部加分,依据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而定。Р3、其他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下设的机构或组织任职的(如资管委等),以加盖部门公章的任职证明为准,加分按照院级组织加分标准的50%计,属于勤工助学岗位的不加分。Р4、兼职学生干部以最高职务为主加分,其余职务不再加分。Р5、在其他学院任职的不加分。Р(七)扣分项目及运用Р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扣5分,严重警告扣3分,警告扣2分,通报批评扣0.5分。Р六、注意事项Р综合考评成绩作为每个学生评定奖学金、评先树优、就业推荐等依据,各评定办法参照山东理工大学有关规定。Р(一)辅导员要切实加强所带班级综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综合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落实好班级综合考评各项基础数据的统计,及时向全班同学通报。Р(二)班委会、团支部成员要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出现失误,要追究其责任。Р(三)综合考评中,遇到特殊情况要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生科、团委负责人、辅导员共同研究决定。Р(四)考评小组成员必须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发现循私舞弊者,严肃处理。Р(五)综合考评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考评成绩公示无误后不得随便改动。Р(六)综合考评成绩表(电子版用Excel表格制作)经班级公示、签字确认无误后交辅导员,智育成绩、综合考评成绩于新学期开学后1周内算好交辅导员。Р七、附则Р本办法2018年1月10日重新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Р 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