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开出的《解除观察通知单》到宿管员处办理手续。Р(9)观察宿舍区所有被观察人员解除观察后,消毒人员在疾控部门和爱卫会的指导下对观察宿舍区进行全面消毒。(六)各系(辅导员):Р1. 接到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通知后,通知被观察学生准备生活物资,并送至观察宿舍并做好交接工作。Р2. 定时联系入住学生,积极主动了解其身心状况,做好心理辅导和必需的生活照顾。Р3. 联系教学科研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妥善安排被观察学生请假、缓考等事宜。Р三、《观察宿舍区入住人员守则》Р(一)观察期间,入住人员要做到:按时服药,保证充足的睡眠、饮用足够的液体(尤其发热时),合理营养、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Р(二)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最少保证每天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1小时。Р(三)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采用正确的洗手方法,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在咳嗽或打喷嚏后要洗手。Р(四)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将垃圾扔到指定的垃圾桶内。Р(五)观察期间,入住人员留在宿舍内,限制与其他宿舍的观察人员接触。告知亲戚、朋友在观察期间一般暂停探视。必须探视的要经过医生同意,按医生的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Р(六)需要传递生活学习用品时,以桌子为平台,一方放置东西后离开,另一方才能上前取东西。需要对话时建议相距3米以上(最好用电话沟通)。Р(七)按照医生要求每天做好体温监测,如果超过38.5℃请及时与医生联系。Р(八)如在前期症状的基础上,出现下述症状或体征之一,应及时通知医生: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等。Р(九)请假、缓考等问题直接通知辅导员办理。Р(十)解除观察须由医生开具《解除观察通知单》,学生持《解除观察通知单》到宿管员报到后,搬离观察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