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融合。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掀起新一轮科技创新浪潮,世界经济进入创新密集和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的新阶段。应当看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科技创新,说到底就是要使科技力量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源泉,知识产权则是保护和转化这种科技优势的主要法律手段。因此,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要更加注重向知识产权领域拓展。要着力抓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协同企业有关业务部门加大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与保护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集中管理。要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法律手段,及时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自主知识产权,并通过知识产权把科技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把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打造成为国际知名品牌,提升品牌价值。要努力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上升为技术标准,积极争取国际标准制定的话语权。Р三要抓好企业法制工作与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有效融合。当前,中央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国际贸易摩擦明显升级。切实加强境外业务的法律管理,有效防范涉外法律风险,是中央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今后企业法制工作面临的严峻课题。中央企业要以全球化的视野和思维,更加重视涉外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把境外投资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与市场论证、技术论证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把法律管理嵌入境外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流程,确保法律部门全程参与境外投资尽职调查、立项决策、谈判签约和运营管理,形成依法决策、防控风险、高效运转的境外项目管理团队。法律部门要深入研究境外投资的法律环境,努力做好涉外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范控制工作。要平衡好法律风险防控与商业利益之间的关系,对于风险巨大、难以防控的境外项目,即使有较好的商机和效益,也不要轻率进入。要积极应对涉外法律案件,既要充分发挥外部律师的专业优势,更要紧紧依靠企业内部法律顾问,落实法律顾问对外聘律师的协调管理职能,注意把企业法律顾问与外部律师的作用组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