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40KB

文档介绍
支持的结果,是政策好、人努力、粮价高、天帮忙等多种有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根本上说,是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支农强农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其力度之大、含金量之高、落实之快、受益面之广,是多年来所没有的。其中不少新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是从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同志多年期盼的,也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渴望的。一是首次对种粮农民实行普遍的直接补贴。中央决定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亿元,直接补贴13个主产省(区)种粮农民。全国共安排直补资金116亿元。扩大良种补贴的范围和规模,安排专项资金对部分地区农民购置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二是首次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中央确定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开展全部免征农业税的试点,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还有一些省(市)自主进行了免征农业税试点。征收了21年的农业特产税已经终结,千百年来农民种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正在改变。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因税费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大幅度下降。三是首次在全国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在前几年主销区放开的基础上,2004年全面放开了主产区的购销和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四是首次制定并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规划。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发展粮食加工转化。五是首次明确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规定市、县将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增辟了农业资金来源。六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清欠农民工工资和征地补偿款。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限期兑现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并着手建立12全文查看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