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途径是人犬结合,Р通过警察对犬的作业判断来实现.Р(四)构成警犬技术工作的内容实质Р1,人是工作主体.这项工作好像是犬Р在工作,而真正的是特定的人在工作,人Р是这项工作的主体.这特定的人不是一般Р的普通人,是合格的警察,是有一定专业Р技能的警察.比如,带刑侦犬的,首先应该Р是合格的刑警.因为警犬技术工作是为公Р安业务服务的,如果这个特定的带犬的警Р察不具备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对犬作业Р中所表现出的一些行为就很难与案件结Р合起来进行分析,警犬技术的应有作用将Р会发挥不了,警犬技术工作也就适应不了Р公安工作的需要.Р2,犬是工作客体.犬是这项工作的客Р体,但犬也不是普通的犬,而是有一定条Р件的犬,并不是所有犬都可以作为警用.Р犬的条件是指犬自身固有的生理机能特Р性所表现出的行为特征.警犬技术工作就Р是要去研究,挖掘和利用这些犬的特性和Р特征.Р3,犬的自身条件和能力是工作的基Р础.警犬技术工作的基础是建立在利用犬Р自身先天固有的生理机能特征和后天培Р养形成的能力基础之上.首先是要注意犬Р的先天生理机能,因此要选择好具有警用Р特性的犬;其次是要注意通过后天的训练Р与培养,使犬具有一定的作业能力,因此Р要重视警犬在不同领域,不同条件下所应Р当具备的能力的训练.Р4,人的主导作用是工作成效的保Р证.警犬技术是人犬结合的技术,其成效Р如何取决于人的判断.但在实践中,容易Р夸大犬的作用,而忽视了人的作用,往往Р把成功或失败都归咎于犬,其工作过程为Р"由犬到人".而事实上,犬只是按照它的Р感受在做出相应的行为和表现,但这种行Р为和表现究竟与警察的工作意图有什么Р联系,能解决什么疑惑,这是需要带犬的Р民警来做出分析和判断,所以人总是在起Р主导的作用,其工作过程应该是"由人到Р犬".这个概念的提出,将直接关系到今后Р警犬技术工作的模式问题.Р(未完待续)РJingQuan2003/2Р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