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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劳动合同范本(南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6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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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安排工作的;Р2、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Р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Р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甲方可以裁减人员: Р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Р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Р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Р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Р Р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Р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Р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Р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Р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Р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Р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Р 1、劳动合同期满的; Р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Р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Р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Р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Р 第三十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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