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局经办窗口地址。(2)电话咨询。各州(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窗口电话号码。2.咨询回复回复方式:电话回复;公布:各州(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部门电话;回复时限:现场回复。如果遇到不能当场回复的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二)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各州(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窗口电话号码。网络查询:各州(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三)监督投诉窗口投诉。地址:各州(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监督机构。电话投诉:各州(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监督机构电话。(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自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诉讼机关:各级人民法院,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十二、附件(一)流程图;(二)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申请表;(三)许可证样本。附件1办事流程示意图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符合不予受理情形不予受理(出具不予以受理决定书)定书)理)申请材料审核结果需要补正材料材料符合要求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出具受理决定书自受理之日起13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办结图1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办事流程示意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登记表机构名称地址注册资金单位性质法定代表法定代表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社会信用代码电子邮箱办公面积从业人员数申请业务范围(以上内容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处室办理意见审批文号及许可证号申请单位印鉴附件2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申请表附件3许可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