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以施工图为依据;Р(2)在进行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而不确定工程总造价,这可能成为业主控制总投资的风险;Р(3)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这样有可能增加业主方的风险。Р2.进度控制方面Р不需要等待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可以提前,这样就有利于提前开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Р3.质量控制方面Р(1)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Р(2)分包工程任务符合质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Р(3)各分包之间的关系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这样就可减轻业主方管理的工作量。Р4.合同管理方面Р(1)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投标、合同谈判以及签约工作均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Р(2)对分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可由施工总包管理单位支付或由业主直接支付,前者有利于施工总包管理单位对分包人的管理。Р5.组织与协调方面Р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这样就大大减轻业主方的工作。这是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与平行承发包模式对比)。Р(二)施工总承包管理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比较Р1.工作开展程序不同Р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而如果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对其进行招标。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Р2.合同关系Р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Р而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Р3.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