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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超市.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计额达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Р第三十八条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年度企业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Р第三十九条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 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Р第四十条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红。Р第四十一条公积金用于弥补企业的亏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者转增企业资本。Р第四十二条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Р第四十三条除法定的会度帐册,对企业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Р第四十四条企业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劳动用工制度,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Р第四十五条企业辞退职工或者职工自行辞职,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用工合同条款执行。Р 第九章终止与清算Р第四十六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Р1、营业期限届满;Р2、股东会议决议解散;Р3、因企业合并、分立需要解散;Р4、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Р5、因不可抗力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Р6、依法宣告破产。Р第四十七条企业依前条第1、2、3、5项而终止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企业依第4、6项而终止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成立后,应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Р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Р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Р2、处理与清算企业未了结的业务;Р3、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Р4、清缴所欠税款;Р5、清理债权、债务;Р6、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Р7、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Р第四十九条企业决定清算后,任何人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处理企业财产。清算组应按下列顺序清结:Р1、所欠企业职工工资,资金和劳动保险费用;Р2、所欠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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