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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租户管理公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24 |  大小:366KB

文档介绍
恤费用及其它劳保福利费用等; РC、聘请法律、会计等或其它专业人士的费用; РD、应有管理者支付的商街公共的水、电费、保险及其它费用; РE、清理垃圾费(不含装修垃圾); РF、绿化费用; РG、管理者指定时间内提供中央空调之支出; РH、管理者行政办公支出。Р(2)管理者酬金(即因管理者履行本公约的职责而由商街全体业主/租户付给管理者的报酬)。Р4.业主/租户和使用人须就整个商街物业的管理向管理者支付服务费。服务费由管理者按照整个商街管理做出全年预算合理估定,应足以支付各项有关管理商街的公共开支和费用及管理者的酬金。目前月服务费暂定为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后根据商场运作情况由管理者适当调整。Р5.业主/租户就整个商街的管理须向商街管理者支付商街推广费,每间铺位的推广费为每年元,如因经营需要须调整价格经商街管理者核准后,按调整后价格执行。Р6.业主/租户在业主/租户经营房(单元)交付业主/租户时或之前须向管理者支付下述费用: Р(1)参照有关规定交付首期维修资金(管理者根据相关部门规定交至指定专用帐户或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代管)。Р(2)服务费预付时间与经营合同约定时间同步。Р(3)商街保证金每间铺位元。Р7.业主/租户除须支付上述服务费和首期商街维修资金以外,还须按照管理者的通知分摊支付按本公约规定的业主/租户分摊支付的其他费用。业主/租户或使用人应在业主/租户经营房(单元)交付前按合同期约定一次性支付壹年期物业费(特殊情况可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业主首期服务费从开发商向其发出可交付通知书之日起计算。Р8.业主/租户根据本公约应付的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应汇入管理者的银行帐户或按管理者通知的支付方法支付,以转帐形式支付的以到管理者账户为支付日。Р9.开发商已出售之单元,不论是否空置或被占用、出租予其他租户或许可其他人使用,该单元业主/租户须负责缴纳该单元应付之服务费用给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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