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户水表后的水管、水龙头、洗涤盆、便器、地漏及下水管道等给排水设施;Р(3)分户电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Р(4)住户故意或者过失损坏的房屋构建、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等。Р( 5 ) 室内设施设备由于使用或损耗造成的维护维修由住户承担。Р2. 租赁期间,由物业负责的承担下列项目的维护维修(因住户原因导致损坏的,由住户承担相关的费用)Р(1)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Р(2)房屋基础、墙体(因租户在墙面乱涂乱画导致的除外)、柱、梁、楼地板、天棚等构件;Р(3)水表、电路出现的故障。Р 3. 住户负责维修的项目,住户若委托物业维修的,费用需由住户承担。Р4. 房屋所在小区对维修项目在规格、尺寸、材料、色彩等方面有统一要求,应按要求进行维修。Р5. 物业对住房进行检查或维修,住户给予必要的协助。因住户原因导致出租房屋未及时检查、维修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租户承担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Р6. 任何一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而导致损失,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造成第三方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Р 十五、退租管理Р 1.退租时应将房间恢复原状,并将入住时领取的水、电、气卡、钥匙及遥控器等全部归还,如房间有人为损坏或有遗失领用物品,将扣除相关押金,押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当补足。Р 2.退租后,房屋内遗留物品视为废弃物,物业有权自行予以处理,并有权向住户收取处理费和为恢复物业原状所可能支出相关费用。Р 十六、违约责任Р 1.租户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自约定的支付日起,物业有权要求补交服务费,并按拖欠服务费额的每日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因追缴物业服务费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用也由住户承担。Р2.凡违反本约定相关内容的住户,导致的后果需自行承担,并限期整改,恢复原样,并赔偿相应损失。Р 房间号:Р 租户(签字)或公司(盖章):Р 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