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综合素质评价要注意评价主体的多元化,采用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学生互评、教师评价作为终结性评价的主要依据。县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公民素质、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信息来源可包括学生品行品质、日常表现、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运动与健康、特长、家长评价等方面的情况。Р Р2、评定结果的表达及要求Р 根据综合素质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对评价结果采用不同的呈现方式: “公民素养”和“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结果以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呈现; “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的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运动与健康”的评价结果以良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呈现(主要观测评价点另附)。Р(1)公民素养、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可记载为“尚待改进”,但其具体事项应如实登录并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审定。Р(2) 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情况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审定确认,可得A。Р凡是综合素质的评价项目中评定为“优秀”或“尚待改进”的,必须提供充分的实证性材料。Р 综合素质评价中,每一个维度各二级指标的评价结果中若同一个等级的个数达到半数及半数以上,则该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以该等级呈现,若两个不同等级的个数各占半数,则最终以高等级的评价结果为准。例如,某学生的“道德品质”中的“是非观”、“亲社会”、“诚实守信”的评价结果分别为合格、合格、优秀,则该学生这一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为合格;“公民素养”中的“热爱祖国”、“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的评价结果分别为优秀、优秀、合格、合格,则该学生这一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