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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流转卡管理规定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92KB

文档介绍
半成品检验可并箱或框装满,但必须有《物料流转卡》加以说明。Р5.3.9 后道处理工序生产时必须按上述操作保证《物料流转卡》的可追溯性。Р5.4 增开产品《物料流转卡》副卡:Р5.4.1 需要增加产品《物料流转卡》副卡的工序,在主产品《物料流转卡》当前工序备注栏中填写-N (N为副卡数),并在主产品流转卡卡号后方加后缀-0。Р5.4.2 另开的产品《物料流转卡》副卡,卡号分别以后缀-1、-2等来区分,若产品《物料流转卡》副卡需再开副卡时,则在副卡的卡号的基础上再在后方加后缀-0、-1来区分。Р5.4.3 开副卡时产品流转卡主卡上要注明转出量。Р5.4.4 例:120829/02/A/01-1,由于工序周转需要或交接时未完成本《物料流转卡》规定的生产数量,在主卡最后一位(-1)变化数字,副卡号为120829/02/A/01-2或120829/02/A/01-3。机加工完成后将主卡和副卡钉在一起并在主卡的本道工序的备注栏中注明“共X张副卡”。但必须注意:在产品分批时,主卡插在未加工的产品中,副卡放在已加工产品中,当一箱或筐产品全部加工完毕后,再将主卡和所有的副卡(按顺序主卡放置在最上面)钉在一起并在主卡中本道工序的备注栏中注明共有几张副卡,然后随产品流转至下道工序。Р5.5 型号变更:Р5.5.1 转型号时,则在左上角型号处更改并在该工序备注栏中注明“转型号”字样,以利于产品过程鉴别和追溯。Р5.6 产品《物料流转卡》中的不良品数,各工序有则填写,无则划掉。且不良品数不计算在数量中。Р5.7 产品《物料流转卡》最终由品质部门成品检验保存。Р5.8记录保存:Р相关记录由各职能部门依《质量记录管理程序》保存。Р6.0 相关文件:Р6.1产品质量先期策划程序Р6.2生产过程控制程序Р6.3质量记录管理程序Р7.0 使用表格:Р7.1物料流转卡Р7.2包装规格书Р7.3生产周转包装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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