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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卡管理规定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加油卡管理规定为便于公司车辆加油,规范加油卡的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制定以下规定: 1、加油卡有办公室统一管理, 负责车辆加油数量、金额、百公里耗油的统计和领卡、交卡签名工作。各司机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 2、加油卡不足 500 元时, 有办公室提出充值申请。申请时先汇总加油卡使用记录, 制表附于申请单后, 经总经理审核签批后, 将充值卡交供应部完成充值( 供应部按照办公室提供余额计入对应卡内)。 3 、需加油的司机在加油卡使用记录表中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后, 领取加油卡。加油后,将加油卡及加油时的机打票及时交办公室。司机丢失加油卡应及时通知办公室挂失,负责后果自负。 4、实行定卡定点加油管理。对出鹤壁市车辆, 在外确需支付现金加油的, 须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凭发票到办公室登记, 由总经理签批后报账。 5 、实行专车专人负责,严格遵守‘五不准’规定: (1) 不异车异人加油,( 2 )不购置其他物品, ( 3 )不套取现金支付,( 4 )不准用其他容器加油( 5 )不截留挪用车辆的收入 6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鹤壁瑞洲纸业有限公司 2014 年 月日车辆加油卡使用记录时间充值车牌号领卡签名使用结存交卡签名月日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车辆耗油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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